唐律偶评
清何焯撰。何焯(1661~1722),字屺瞻,号义门,晚号茶仙,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圣祖南巡,曾召直南书房,次年,赐举人,又赐进士,后又曾任武英殿纂修官等职。何焯长于考订,精于校理。手自校勘之本不下数十百种,当时艺林奉为枕秘。曾批校唐诗选本多种,这是其中之一。有清辉堂刊本。多选唐人七言律诗,从贾至起,至秦韬玉止,对于初唐及杜甫诸名篇都不收。书中多有评语,或在诗尾,或在诗旁,内容与《唐三体诗评》中的评语大致相仿而略有不同,似乎更为精简,为《义门读书记》中所无。
清何焯撰。何焯(1661~1722),字屺瞻,号义门,晚号茶仙,长洲(今江苏苏州)人。清圣祖南巡,曾召直南书房,次年,赐举人,又赐进士,后又曾任武英殿纂修官等职。何焯长于考订,精于校理。手自校勘之本不下数十百种,当时艺林奉为枕秘。曾批校唐诗选本多种,这是其中之一。有清辉堂刊本。多选唐人七言律诗,从贾至起,至秦韬玉止,对于初唐及杜甫诸名篇都不收。书中多有评语,或在诗尾,或在诗旁,内容与《唐三体诗评》中的评语大致相仿而略有不同,似乎更为精简,为《义门读书记》中所无。
【介绍】:唐贝州武城人。三世一爨,时言治家者推其法。肃宗至德初献赋行在,帝异其文,授吏部侍郎。
【介绍】:北魏敦煌人。性至孝,每向田耘耨,早朝拜父,暮亦如之,为乡人钦重。
唐天宝元年(742)改永宁县置。治今湖北武穴市北梅川镇。属蕲春郡。南宋绍兴初废。寻复置。元属蕲州路。明清属黄州府,1954年移治武穴镇,1987年改设武穴市。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介绍】:明末清初江南常熟人,字秋玉。以志节自励。无家。自画尺幅之像,号“水墨中人”。
一卷。清郭焌(1714-13755)撰。郭焌字昆甫,湖南善化人。雍正十三年(1735)拔贡,乾隆九年(1744)举人。官国子监助教。郭焌制艺有名于时,所著罗洋草诗文一时为人传诵。此其所著古文辞赋,为序
?—1722清代蒙古王公。乌珠穆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车臣亲王素达尼次子。初授一等台吉。康熙五十五年(1716),随清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五十八年(1719),和翁牛特部
春秋时期称受天子之命得以自置官吏治理家邑的卿大夫。《左传·襄公十八年》:“其官臣偃实先后之。”杨伯峻注:“官臣,据《周礼·大宗伯》‘六命赐官’郑玄注,受天子命能自置官吏以治家邑者为官臣。”
即“库合真”(1109页)。
甄城人。二十三岁时,夫丁从信死。父母劝其改嫁,她不从。后入室更新衣,自缢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