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表状
表状集。唐黄台撰。《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黄台《江西表状》二卷,《宋史·艺文志七》同。其后未见刊行著录,当已亡佚。
表状集。唐黄台撰。《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黄台《江西表状》二卷,《宋史·艺文志七》同。其后未见刊行著录,当已亡佚。
【介绍】:明吉安府万安人,字昌绪,号二休居士。成化举人。官潜江知县,赈灾有功。有《二休居士集》。
【介绍】:西周人。宣王时大夫。与杜伯友善。王将杀杜伯而非其罪。儒争之。王怒。儒曰:“士不枉义以从死,不易言以求生。臣能明君之过,以正杜伯之无罪。”王终杀杜伯,儒亦为杜伯死。
【生卒】:?——1261景定二年(1261),刘整叛宋,引兵袭击都统张桂营,桂与统制金文德皆战死,纳溪曹赣全家亦死。
元置,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长顺县西南睦化乡。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木瓜长官司。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镇兵、宣惠、宣毅将军代旧四中郎将。陈沿置,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梁、陈时如为翊师大将军,则进一阶。隋初列为散号将军,正六品上,
兴化(今属江苏)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与里中妇同为倭俘。倭欲奸辱二女,坚不从,先后投火死。
丙科。汉朝考取官吏分甲、乙、丙等科,唐朝讳“丙”,改“丙”为“景”。《汉书·匡衡传》:“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唐人颜师古注曰“《汉书·儒林传》岁课甲科为郎中,乙科为太子舍人,景科补文学掌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天畏斯文坠”。
一名石象集。即今河南长葛市东南石象乡。明嘉靖《许州志》卷1《村镇》:“石相镇,(长葛)县东二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