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通义
① 二十卷。明刘剡撰。刘剡字用章,休宁(今安徽芜湖)人。生卒年不详。此书对倪士毅《四书辑释》加以订正,另补充了金履祥《大学疏义》、朱公迁《通旨约说》、程复心《四书章图》、史伯璿《四书管窥》、王元善《四书通考》及当时诸儒的著述,题名为《四书通义》。书中罕有发明,多承袭前人成说,改头换面,更换名目而已。② 三十八卷。明鲁论撰。鲁论字孔壁,号西麓,江西新城(今湖南新城市)人,生卒年不详,官至福州府同知。此书乃为明末时事而发,并不仅仅解析经义,往往征引史实以发明义理,旨在明体用合一之理。
① 二十卷。明刘剡撰。刘剡字用章,休宁(今安徽芜湖)人。生卒年不详。此书对倪士毅《四书辑释》加以订正,另补充了金履祥《大学疏义》、朱公迁《通旨约说》、程复心《四书章图》、史伯璿《四书管窥》、王元善《四书通考》及当时诸儒的著述,题名为《四书通义》。书中罕有发明,多承袭前人成说,改头换面,更换名目而已。② 三十八卷。明鲁论撰。鲁论字孔壁,号西麓,江西新城(今湖南新城市)人,生卒年不详,官至福州府同知。此书乃为明末时事而发,并不仅仅解析经义,往往征引史实以发明义理,旨在明体用合一之理。
唐大和前置羁縻州,属黎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甘洛或石棉等县境。北宋以后废。
相对于假数(即对数)而言的数。始见于《数理精蕴》下编卷三十八“对数比例”。设a是个不等于1的正数,即a>0,且a≠1。若aP=b,则称P为b的以a为底的对数;而称b为P的以a为底的真数。记作P=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职掌参见“司吹中士”。
亦作邠。在今陕西旬邑县西南。商代周族公刘时居地。《诗·大雅·公刘》:“笃公刘,于豳斯馆。”《诗》有《豳风》。《孟子·梁惠王下》:“昔者太王居邠,狄人侵之,去之岐山之下居焉。”
【介绍】:明广东高要人,字汝器。永乐九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升大理寺正,仍办秘阁事。以丁艰哀毁卒。
清代屯田、漕运之军事组织。顺治三年(1646),定其官制,卫设守备一人,兼管屯田,下设千总、把总,分理卫事。有漕地区又根据漕船之多寡,分设漕帮,每帮有领运千总二人,随船督运。雍正二年(1724),裁撤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532-579显和子。好学机敏。兼长骑射。受周明帝赏识。复得武帝信任。参与诛杀宇文护。灭齐后,为并州刺史,月余境内平静。进位柱国大将军。封东公郡公。帝卒,率军平范阳乱,击退突厥。迁并州总管。
1556—1603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九世活佛。藏族。生于康地金沙江流域的哲雪。明嘉靖四十年(1561),6岁即被送至粗浦寺学习。曾应云南木土司邀请,出访丽江纳西族地区。历访噶玛贡寺、绛秋林寺,
①唐贞观十 一年 (637) 置,属涪州。治所即今四川南川市。《元和志》 卷30宾化县: 隆化县“以县西永隆山为名”。先天元年 (712) 改为宾化县。北宋熙宁三年 (1070) 改为宾化砦,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