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相感通传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律相感通传》一书,道宣作于唐乾封二年(667)。《法苑珠林》载:“道宣律师乾封二年仲春,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律师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闻随录,合成十卷”。此传主要记载了有关律相感通之事,并附有天人交迹勤勤嘱累之事。据原本十卷删约成一卷。此传在流通过程中,转载传抄多有误作,特别是砖桥刻经处本,为讹特甚,特提醒读者注意。现见载版本有天津刻经处本。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律合注戒本》辞条。《律相感通传》一书,道宣作于唐乾封二年(667)。《法苑珠林》载:“道宣律师乾封二年仲春,逐静修道,遂感冥应。于是律师既承灵属,扶疾笔受,随闻随录,合成十卷”。此传主要记载了有关律相感通之事,并附有天人交迹勤勤嘱累之事。据原本十卷删约成一卷。此传在流通过程中,转载传抄多有误作,特别是砖桥刻经处本,为讹特甚,特提醒读者注意。现见载版本有天津刻经处本。
读音:Qiúyóu《姓氏词典》 引 《姓解》 收载,其注云: “即仇繇氏。” 《汉语大字典》 作 “九由”,其注云: “春秋时国名,在今山西阳泉市。或作 ‘仇由’、‘仇犹’、 ‘ȩ
蒙古至元五年 (1268) 围攻南宋襄阳城时建。在今湖北襄阳县东南鹿门山附近。《元史·张弘范传》: 至元六年 (1269),弘范 “戍鹿门堡,以断宋饷道,且绝郢之救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bǎo宝氏,见《姓苑》。宝篆庆,元人,皇祐进士。(见《奇姓通》)▲〈元〉宝鲁,高平人,中书省检校官。
① 见“甲库官”。②掌管仓库官员之统称。如库大使、库长、司库、库掌、库守等。③官名。清末东三省所属度支使司之属官。协掌财赋。分一、二等,一等正六品,二等正七品。
新莽时十种铜铸货币的总称。铸于始建国二年(10)。有小布、幺布、幼布、厚布(序布)、差布、中布、壮布、弟布、次布、大布。小布重十五铢,长一寸五分,值钱百,文曰:“小布一百。”其他依次重量递增一铢、长增
春秋黄地。确址不详,当在今河南潢川县南境。《左传》庄公十九年(前675):楚“遂伐黄,败黄师于踖陵”,即此。
唐代行宫名。故址在今陕西省大荔县境内。杜甫《题郑县亭子》:“云断岳莲临大路,天晴宫柳暗长春。”
?—1632明山东诸城人,字肖乾。万历进士。由户部主事,历右参议,分守广宁(今辽宁北宁),抚蒙古炒花诸部。天启元年(1621),后金兵攻陷辽阳、沈阳后进右佥都御史,巡抚广宁,与辽东经略熊廷弼有隙,经抚
官名。侍卫武官。北魏置,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四品下,二十三年改为七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