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 >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诸城县志

诸城县志

①十二卷。清卞颖修,王劝纂。卞颖字慧生,扬州人,举人出身,康熙十一年(1672)任诸城县知县。王劝,邑人,进士出身。诸城,春秋时为莒、鲁之地,战国为齐下邑,秦为琅琊郡治,西汉至魏为东武邑,隋改为诸城,属高密郡,唐至元属密州,明洪武省密州,并入诸城县,属青州府。清因袭未改。诸城县志,创修于明嘉靖三十三年(1554)知县祝天保,再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知县王之臣,此志为三修。上距万历旧志已七十年,中经鼎革,皆未续辑。卞颖莅任后,即奉檄纂修县志,谋之绅士,延王劝总其事,分司采访、编辑,历时一年而书成。《诸城县志》康熙十二年(1673)刻本。此志是继万历旧志而作。其志体例繁冗,不举纲要。然资料翔实,考证精确。②四十六卷。清宫懋让修,李文藻纂。宫懋让字杜洲,泰州人,由副贡任知州,乾隆二十七年(1762)借补诸城知县,二十九年(1764)题补滨州,不久病未能赴任,卒于县馆。李文藻(1730-1778),字素伯,号南涧,又号茝畹,山东益都县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三十四年(1769)起,他先后任广东恩平、新安、潮阳知县,后升广西桂林府同知,居官以清白强干、体恤民情著称,同时,为著名藏书家、目录学家。其一生著述甚丰,著有《南涧文集》、《粤西铭刻记》、《恩平程记》、《南涧先生易篑文》、《毛诗本义》、《南北史考略》、《尧陵考》、《益都金石考》、《泰山金石考》、《金石书录》、《山东元碑录》、《国朝献征录》、《齐谚》、《粤谚》等,主纂《历城县志》等。此外,李文藻的修志理论在方志学界颇有影响,对旧志体例门类加以比较、研究,舍短取长,主张方志体例宜用图、纪、考、表、录、传六体,故其主纂的《诸城县志》均采用此体。另外,对方志纂修方法,他认为宜纂旧文,不著一字,以示征信,而引用资料,则需注明出处,方称严谨。其为清代方志纂辑派代表之一。宫懋让莅任后,见康熙旧志已九十余年未修,且漶漫不可读。锐意修志,广延文士,聘李文藻总其事,网罗故迹,称述遗闻,自乾隆二十八年十月开馆,翌年五月成稿,遂付梓。《诸城县志》乾隆二十九年(1764)刻本。全书四十六卷,分图、纪、考、表、录、传六体,为:卷一图;卷二至卷三总纪;卷四至卷十五考:星野考,疆域考,山川考,建置考,古迹考,田赋考,武备考,风俗考,方物考,艺文考,金石考(上、下);卷十六至卷二十六表:历代地理沿革表,历代封建表,历代职官表(上、中、下),历代选举表,国朝选举表,明景泰以来议叙表,明洪熙以来诰敕表,历代袭荫表,杂见表;卷二十七至卷二十八录:宦迹;卷二十九至卷四十六列传:官宦,儒林,文苑,武功,忠烈,孝义,一行,隐逸,方伎,侨寓,列女,宦迹录补遗。此志体例严谨精善,记载翔实,条理清晰,文笔流畅,记事简括,力循史笔,严于考据,为清代纂志的代表作,堪称名志。其尚有道光十四年(1834)刻本。

猜你喜欢

  • 千脚棚

    仡佬族住房。用树枝支撑架起的一种茅草棚。屋呈三角形,屋檐接地,四周用竹编或土作墙。房屋矮小、阴暗。流行于贵州、广西等地。旧为贫苦农民居住的房屋。现在多用作堆杂物或田间临时住房。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山谷刀笔

    二十卷。宋黄庭坚(1045-1105)撰。黄庭坚字鲁直,洪州分宁(今江西)人。其生平详见《山谷集》条。是集乃其所著尺牍。共二十卷。按年编次。其中,庭坚初仕至任馆职期间四卷,居忧时所作三卷,在黔州时所作

  • 邻女詈人

    《战国策.秦策一》:“楚人有两妻者,人誂其长者,长者詈之;誂其少者,少者报之。居无几何,有两妻者死,客谓誂者曰:‘汝取长者乎?少者乎?’曰:‘取长者。’客曰:‘长者詈汝,少者报汝;汝何为取长者?’曰:

  • 饮冰食蘖

    白居易《三年为刺史二首》之二:“三年为刺史,饮冰复食蘖。”后因以“饮冰食蘖”形容官员居官忠于职守,清正廉洁。黄滔《南海韦尚书启》:“伏以尚书万顷包含,千寻峭拔,膺岳峻河清之数,切饮冰食蘖之诚。”

  • 和籴场

    官署名。南宋置,属司农寺,掌行在临安府和籴事务,设监官、监门官等。

  • 龙山千户所

    明洪武二十年(1387)置,属观海卫。即今浙江慈溪市东六十四里龙山镇。明嘉靖三十五年(1556),戚继光大败倭寇于此。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慈溪市东南龙山。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

  • 审官西院

    官署名。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设知院、同知院各一人,掌閤门祗候以上诸司使副磨勘、注授差遣之事。省枢密院六十余项事务归此院。元丰五年(1080)大改官制,改为尚书右选。官署名。见“审官院”。

  • 报雨泽

    古代记录当地晴雨状况并报告上级机构的制度。战国秦《田律》规定:地方官须及时上报雨量及受益、受害农田面积。以后汉、唐、宋各代均有类似规定。明清时期更为健全。

  • 阮公

    指阮籍。皇甫冉《题高云客舍》:“阮公道在醉,庄子生常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