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法使司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科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官署名。清置,掌司法行政,监督各级审判厅,调度检察事务。设三科:总务、民刑、典狱;科长各一人,正五品;一等科员各一人,正六品;二等科员无恒额,正七品。其长官称提法使。见《清吏稿·职官六·提法使司》。
官署名。清末各省司法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东三省。宣统二年(1910),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检察厅及监狱。置提法使一人。下设总务、刑民、典狱三科,各科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一至四人。
官署名。清置,掌司法行政,监督各级审判厅,调度检察事务。设三科:总务、民刑、典狱;科长各一人,正五品;一等科员各一人,正六品;二等科员无恒额,正七品。其长官称提法使。见《清吏稿·职官六·提法使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名烈港。即今浙江舟山市定海区西北沥港。北宋属定海县。《方舆纪要》 卷92宁波府定海县: 烈港在 “县西北五十里。东出海,近金塘山。嘉靖三十一年,贼汪直引倭入定海关,官军击却之,遂移泊于此”。即今浙江
1535—1614明苏州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字汝默,号瑶泉,晚号休 休居士。嘉靖进士,授修撰,历左庶子。万历五年(1577)迁吏部右侍郎。善翰墨,为张居正所赏识,次年以吏部左侍郎兼东阁 大 学士,参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
十七卷。明王在晋(1564-1643)撰。王在晋,字明初,苏州太仓(今江苏太仓)人。万历进士,授中书舍人,迁兵部左侍郎。天启二年(1622年)升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代熊廷弼经略辽东。后任南京兵、吏二
【介绍】:见陈岩
1574—1659明末来华葡萄牙耶稣会士,字演西。早年在印度果阿学习,万历间赴澳门讲授神学。万历三十九年(1611)进入韶州(今广东韶关)传教,被逐归。天启元年(1621)再度入内地,赴北京传教。清初
北宋置,属观州。治所在今广西东兰县境。宣和三年 (1121) 废。
即芝州。治所在今广西忻城县。《寰宇记》卷168:“芝忻州理忻城县。”
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东北。唐李颀《送皇甫曾游襄阳山水兼谒韦太守》诗中有“百花亭漫漫,一柱观苍苍”。明曹学佺《名胜志》:梁家台“在(江陵)县东四十里。梁荆台隐士梁震所居。山上有百花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