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人舟
《晋书.隐逸传.郭翻传》:“(郭翻)咸康末,乘小船暂归武昌省坟墓,安西将军庾翼以帝舅之重,躬往造翻,欲强起之。翻曰:‘人性各有所短,焉可强逼!’翼又以其船小狭,欲引就大船。翻曰:‘使君不以鄙贱而辱临之,此固野人之舟也。’翼俯屈入其船中,终日而去。”
晋郭翻不应征聘,他对邀己登大船的将军称自己所乘的小船是“野人舟”。后用以喻指小船,或用为咏在野之士之典。
唐.陈子昂《江上暂别萧四刘三旋欣接遇》诗:“终愧神仙友,来接野人舟。”
《晋书.隐逸传.郭翻传》:“(郭翻)咸康末,乘小船暂归武昌省坟墓,安西将军庾翼以帝舅之重,躬往造翻,欲强起之。翻曰:‘人性各有所短,焉可强逼!’翼又以其船小狭,欲引就大船。翻曰:‘使君不以鄙贱而辱临之,此固野人之舟也。’翼俯屈入其船中,终日而去。”
晋郭翻不应征聘,他对邀己登大船的将军称自己所乘的小船是“野人舟”。后用以喻指小船,或用为咏在野之士之典。
唐.陈子昂《江上暂别萧四刘三旋欣接遇》诗:“终愧神仙友,来接野人舟。”
意谓本质平常凡俗。清代西周生《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七回:“大家与玉皇大帝相傲,却再不寻思你这点子浊骨凡胎,怎傲得天过。”见“凡胎浊骨”。元·马致远《岳阳楼》2折:“怎奈~,无人点化,常言道玉不琢不成器,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1915年改克山设治局置,属黑龙江省龙江道。治所在二克山(今黑龙江省克东县)。1917年移治三站(今黑龙江省克山县)。1928年直属黑龙江省。在黑龙江省西部。属齐齐哈尔市。面积 3322 平方千米。人
官名。即“将作少监”。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保管麻草及制作麻布的材料。《周礼·天官》: “典枲,下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布缌缕纻之麻草之物,以待时颁功而授赍。及献功,受苦功,以其贾楬而藏
四卷。明邓以赞(约1580年前后在世)撰。邓以赞,字定宇,江西新建人。生卒不详。隆庆五年(1571年)进士。官至吏部侍郎,谥文洁。以赞早以孝行而闻名。晚退居西山三十年,以清介为世所重,而无所著述。此本
白银印章和系印的青色绶带。亦省作银青。秦汉制度,凡秩比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皆佩带之,后用作高级阶官名号。《汉书·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御史大夫为秩中二千石。
亦作阿尔昂河。即今青海兴海县南大河坝河。源出县西虽根尔岗,北流折而东南入黄河。《清史稿·地理志》 青海: 穆鲁乌苏河 “北来之萨尔哈卜齐海、阿尔昂诸水,东流入黄河”。
读音:Cāngjiā【源】 清满洲八旗姓。凡二派,出松阿里河、松花江等地(23,63、180)。【人】 仓佳噶布硕,清镶蓝旗人,世居松阿里河,崇德中从征明阵亡,赠佐领(23)。清代满族姓氏。《清通志·
唐开元十七年(729)置羁縻州,属黎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泸定或石棉、汉源等县境。北宋以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