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六十律
南朝宋钱乐之和梁沈重各自提出的一种律制。将京房六十律按三分损益法一直计算到三百六十律,其最后一律与黄钟宫音之差为1.8音分。事见《隋书·律历志上》。这种走极端的理论探讨,虽无实用价值,但为后人从中吸取教训,在理论上从三分损益法得到近似平均律颇有价值。
南朝宋钱乐之和梁沈重各自提出的一种律制。将京房六十律按三分损益法一直计算到三百六十律,其最后一律与黄钟宫音之差为1.8音分。事见《隋书·律历志上》。这种走极端的理论探讨,虽无实用价值,但为后人从中吸取教训,在理论上从三分损益法得到近似平均律颇有价值。
即包衣护军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设于顺治(1644—1661)初,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改隶内务府,几度于两者之间交替易辖。迄雍正元年(1723),最终定隶于总管内务府大臣。三旗各设:护军统领(正三品
官制用语。南北朝时,爵位封邑不在本政权辖区内,被准许在其他郡县享受国租收入,称寄食。北魏临淮王元彧即寄食相州魏郡。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470—526【介绍】:南朝梁吴郡吴人,字佐公。陆慧晓子。少勤学,善属文。杜绝往来,昼夜读书数岁。年十七,举州秀才。与兄陆僚、陆任并有美名,时称三陆。与沈约、谢朓等共为齐竟陵王萧子良西邸八友
即田和,或称田和子。田庄子之子。继相齐宣公。前408年,举兵攻取鲁地。次年,伐卫,取贯丘。齐宣公立五十一年死,其子康公贷立,不听政。前391年,迁贷于海上,仅食邑一城。前387年,与魏文侯会于浊泽,求
【生卒】:?~925【介绍】:前蜀后主时人。世号杨仆射,有方术,善变化。刑部侍郎潘峤奏其为妖,后主命斩于西市。临刑时吟诗一首,预言前蜀将亡之事,是年冬果应验。《全唐诗》收其诗1首,误作杨损。《全唐诗补
①即今广西平南县东北大峡。明置土巡司于此。②亦名大石峡。在今青海乐都县西三十里。《清一统志·西宁府一》:大石峡“在碾伯县西北,西去西宁县九十里,较小石峡尤雄壮”。(1)即“巫峡”。(2)即“桑园峡”。
读音:Zhuōtuó【源】 金时女真人姓,系白号之姓(71)。【望】 金源(71)。【变】 清时改译为卓特(24,63)。
参见:观涛【词语广陵涛】 汉语词典:广陵涛
二卷。清吴琠(?-1705)撰。吴琠,字伯吴,号铜川,沁州(今山西沁源)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大学士。谥号“文端”。著有《思诚堂集》。是集凡二卷。所收诗仅五十三首,其余均为奏疏、杂文及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