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契
契约之一。谓田宅等买契、典契已向本地官府报税钤盖印信者。元、明、清均行之。
契约之一。谓田宅等买契、典契已向本地官府报税钤盖印信者。元、明、清均行之。
明初改元天临路置。洪武五年(1372)又改为长沙府。参见“长沙府”。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兀者”(107页)。
二卷。明陆采(约1495-1540)撰。陆采,字子元,号天池,长洲(今江苏苏州市)人。生卒年均不详。少为校官子弟,性豪荡,好远游,不治举业,以善曲擅名。著述有《明珠记》、《南西厢》等多部。《冶城客论》
十二卷。明朱庚(1535-1608)撰。朱庚,字少钦,山阴(今浙江绍兴)人。隆庆二年(1558年)进士。累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卒于官,谥文懿。著有《朱文懿文集》。此集凡十二卷。史称朱庚醇谨无过,
官署名,金朝置,掌薅养竹园採斫之事。其官有管勾一员,从七品。司吏一人。监兵百人,供劳役。见《金史·百官二》。
《书》篇名。今文记周成王临终嘱咐群臣协助嗣王治国和康王受命即位对诸侯作诰的史事。古文分康王作诰部分为《康王之诰》。
东晋孝武帝侨置,侨治襄阳(今湖北襄樊市汉水南襄阳城)。南朝宋移治均(今湖北丹江口市)。北周废。东晋孝武帝时侨置,治襄阳县(今襄樊市襄阳区)。属扬州。南朝宋改为实土,治义成县(今丹江口市)。辖境约当今湖
①唐先天元年(712)析陆浑县置,属洛州。治所在今河南嵩县西南四十八里旧县镇。南宋绍兴初为顺州治,金天德三年(1151)移治今嵩县,为嵩州治。蒙古至元三年(1266)废。②明成化十二年(1476)析汝
?—约1106辽皇族。字乌古邻。兴宗时,补祗候郎君。道宗即位,历任安州团练使、怀德军节度使、奚六部秃里太尉、左护卫太保。大安八年(1092),知西北路招讨使事,攻阻卜诸部长磨古斯。次年,磨古斯又反,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