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孚
【介绍】:
宣宗朝内供奉文章应制僧,大中五年(851)作诗赠瓜沙僧悟真。咸通十四年(873)护送佛舍利至岐阳法门寺。《全唐诗补编·续拾》存诗1首。
【介绍】:
宣宗朝内供奉文章应制僧,大中五年(851)作诗赠瓜沙僧悟真。咸通十四年(873)护送佛舍利至岐阳法门寺。《全唐诗补编·续拾》存诗1首。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署名。清末新设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商部、工部等合并而设,掌全国农工商政并森林、水产、河防、水利、商标、专利诸事。设尚书一人为长官,从一品,特简。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副长官,正二品,特简。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又作兀拉、兀剌,满语意为“江”。因分布于乌拉河畔,故名。源同※哈达部首领,纳喇氏(一说原为完颜氏)。世居忽喇温江(今呼兰河)一带。始祖纳齐布禄南徙辉发、乌拉部间启尔撒河源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是一个专门清理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二十三日以前的俄人诉讼旧案的临时机关。附设于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及各地分庭内,并各附设检察所。清理俄人旧案处设处长一人,
秦汉时户籍登记称为“书名数”,凡有户籍的编户可依法占有土地,称“以名占田”或名田。《史记·平准书》:“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司马贞索隐:“谓贾人有市籍,不许以名占田也。”
官名。清置,见“库伦办事大臣”。
【介绍】:宋青州人。高宗绍兴中召对,陈经纶匡济策称旨。累官权刑部侍郎、陕西路宣谕使、户部侍郎等。有《春秋文义》、《易说》。
1274—1339元福州(今属福建)人。临济宗僧人。十五岁出家开元寺,后住松江(今属上海)真净寺。泰定三年(1326),率弟子偕同日本入元僧人无隐元晦、古先印元等至日本。从博多经京都到达镰仓,住建长寺
读音:Mǎfú【源】 系自嬴姓。伯益之裔,战国时赵王之子赵奢为惠文王之将,破秦兵有功,封为马服君。马服者,言能服驭马也。子孙氏焉(7,17,60)。历史上罕见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有载,本为邑名
明洪武二十七年 (1394)置,属建昌卫。治所在今四川西昌市西巴汝乡西南雅砻江东岸打罗村。后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