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剑草
不分卷。明陈邦仪(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陈邦仪,字开甫,江西高安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诸生。是编分二集。前集刻于崇祯三年(1630)。续集则崇祯十五年(1642)至十七年(1644)作。陈邦仪生当乱世,奔窜于兵火之间,故所作语多悲楚。例如《乱饮酒》诗所云“今日也饮酒,明日也饮酒,饮得醉时天地宽”,略显粗率。四库已存目。
不分卷。明陈邦仪(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陈邦仪,字开甫,江西高安人。生卒年不详。崇祯中诸生。是编分二集。前集刻于崇祯三年(1630)。续集则崇祯十五年(1642)至十七年(1644)作。陈邦仪生当乱世,奔窜于兵火之间,故所作语多悲楚。例如《乱饮酒》诗所云“今日也饮酒,明日也饮酒,饮得醉时天地宽”,略显粗率。四库已存目。
《文选》卷一四颜延年《赭白马赋》注引《古文周书》:“(周)穆王田(田,通畋,打猎),有黑鸟若鸠,翩飞而跱于衡(跱,止,独立;衡,车辕前端的横木)。御者毙之以策。马佚,不克止之,踬于乘(踬,音zhì,跌
元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曾任江州路瑞昌县尹,与白朴相友善。所作杂剧今存《燕青博鱼》及《张子房圯桥进履》、《破苻坚蒋神灵应》三种。
唐律令文书。贞观十一年(637)颁行。由房玄龄等根据武德、贞观以来颁行的敕格三千余件,斟酌今古,除烦去弊,定留七百条,编为十八卷。以尚书省诸曹(二十四司)为篇目名称(如《户部格》、《刑部格》等),总名
法律名词。指越级申诉。自汉至清皆禁止越诉。《唐律疏议·斗讼》规定,越诉及受理越诉者,各笞四十。邀皇帝车驾于仪仗外俯伏及挝登闻鼓以申诉冤枉者不在禁限。《元史·刑法志》规定,告人罪者,自下而上,不得越诉;
南朝梁时鲜于琛年号(535)。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Kèmùqítè【源】 清蒙古八旗姓。世居鄂尔谟尔(23,63,260)。~~齐~清代蒙古族姓氏。世居鄂尔谟克地方,为蒙八旗姓氏之一。《清通志·氏族略》 收载。
终:完了。 接受了人家的委托,就一定把人家的事妥善地完成。语出元.无名氏《陈州粜米》三折:“受人之托。必当终人之事。大人的分付,着我先进城去,寻那杨金吾刘衙内。”明.高则诚《琵琶记.南浦嘱别》:“秀
选集。明蔡云程编。二卷。该书编者从杨士弘《唐音》、高棅《唐诗品汇》等前人唐诗选本中,精选出五百首五七言律诗,以类相从,分十五类编次而成。前有蔡氏自序。备述此书概况及编选缘起。有明嘉靖刻本。
读音:Nián/Nyan【综】 源出不详。台湾南投、云林、台中等地均有此姓(64,68,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