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一录易说订
二卷。清郑献甫原著。杭辛斋疏订。郑献甫,字小谷,象州人。道光进士,曾官刑部主事。郑氏原书名为《愚一录易说》。书中对周易不章解句释,而是举一义而贯穿全线,对字义不明、前后矛盾之处皆加以订正,列举鸿博,朴实详尽。每条后面有杭辛斋所做的疏证。由于杭氏于考订训诂之学,本非所长,故其订正多浮泛不切之论。如原书说王注“肥遁”,“矰缴不能及,是读为飞遁”,这是比较正确的看法。但杭氏却说”下文注明作肥遁,不作飞”,则其疏订反而有误。有民国铅印本。
二卷。清郑献甫原著。杭辛斋疏订。郑献甫,字小谷,象州人。道光进士,曾官刑部主事。郑氏原书名为《愚一录易说》。书中对周易不章解句释,而是举一义而贯穿全线,对字义不明、前后矛盾之处皆加以订正,列举鸿博,朴实详尽。每条后面有杭辛斋所做的疏证。由于杭氏于考订训诂之学,本非所长,故其订正多浮泛不切之论。如原书说王注“肥遁”,“矰缴不能及,是读为飞遁”,这是比较正确的看法。但杭氏却说”下文注明作肥遁,不作飞”,则其疏订反而有误。有民国铅印本。
【生卒】:?—725前【介绍】:唐人,字通理。玄宗开元间为泸州刺史。
1913年析海伦县置,属黑龙江省绥兰道。治所在双龙镇 (今黑龙江省望奎县)。1917年改为望奎县。1917年由海伦县析置,治今黑龙江省望奎县望奎镇。1918年升县。
法定的十种重大罪名。北齐始定“重罪十条”,隋代正式列入法典。唐宋因之,沿至明清。为历代法律中最重之罪名。即谋反(企图推翻统治)、谋大逆(企图毁坏皇室宗庙、陵墓、宫殿)、谋叛(企图叛国投敌)、恶逆(殴打
《晋书.羊聃传》:“聃(羊聃)字彭祖。少不经学,时论皆鄙其凡庸。先是,兖州有八伯之号,其后更有四伯。大鸿胪陈留 江泉以能食为谷伯,豫章太守史畴以大肥为笨伯,散骑郎高平张嶷以狡妄为猾伯,而聃以狼戾为琐伯
读音:Duànyáng【综】 源出不详。见《新编千家姓》(73)。大陆北方有此姓(91)。罕见之复姓。《新编千家姓》 收载,未详其源。《中国姓氏大全》 称: “现代北方有 (此姓)。”
五代前蜀光天元年(918)所铸铜钱。径七分,重三铢,形制粗恶。一说重五铢。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南宋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字紫芝,号灵秀。绍熙进士。浮沉州县,终于高安推官。嘉泰前后尚在世。不满江西派诗风,与徐照、翁卷、徐玑合称“永嘉四灵”,以晚唐贾岛、姚合诗相尚,多闲逸写景之作,流连光景,苦
【介绍】:唐扬子人。仕至补阙。善占梦。相传有一人梦松生户前,另一人梦枣生木上,谨言松丘陇间所植,“枣”字为两“来”字,是呼魄之象。不久,二人果卒。
官名。东汉属大长秋,秋六百石,主管皇后宫人。有丞一人,均以宦者任之。官名,汉置,为皇后属官,俸六百石,由宦者担任,掌宫婢侍女等宫人。宫女有罪,也幽禁在此。《三辅黄图·卷六·杂录》:“永巷:永,长也,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