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67—1314又译相儿加思巴。元乌思藏萨斯迦(今西藏萨迦)人,成宗师乞剌思八斡节儿之侄(一说为弟)。成宗大德九年(1305)立为帝师,历成宗、武宗、仁宗三朝。
-
即津湖。在今江苏宝应县南六十里。《三国志·魏书 ·蒋济传》: 文帝 “还到精湖,水稍尽,尽留船付济。船本历适数百里中,济更凿地作四五道,蹴船令聚; 豫作土豚遏断湖水,皆引后船,一时开遏入淮中”。古湖名
-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元初福建农民起义。首领钟明亮,畲族,福建汀州(今福建长汀)人(一说广东循州人)。至元二十四年(公元1287年)冬,钟明亮率汀州畲民起义,拥众十万。至元二十六年,起义军攻赣州,袭宁都,据秀岭,声势甚大。
-
官名。清置贝勒司仪长一人,秩正四品,掌总府中的政令,率僚属以各供府事。
-
①去的地方。岑参《题虢州西楼》:“愁来无去处,只在郡西楼。”亦用以比喻前途。王梵志《悟道虽一饷》:“迷心去处暗,明神即辨真。”②到处。李白《少年行》:“蕙兰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
-
同“洗耳翁”。宋陆游《秋晚杂兴》诗:“洗耳高人耻见尧,看渠应不受弓招。”
-
原作“弗与共戴天”,意谓不同仇敌在一个天底下生活,表示仇恨极深,誓不两立。古人认为,与有杀父之仇的人,应当誓不两立,不在一个天底下生活;与有杀兄屠弟之仇的人,应当携带武器,随时准备械斗;与自己朋友有仇
-
【介绍】:清湖南宁乡人,字大受。乾隆二十四年举人。知丰顺、徐闻、普宁、新会诸县,皆有循声。擢耀州知州,修复尊经阁、敬一亭。月课诸生,自是县人迭举乡试。以最迁奉天府治中,转刑部员外郎。嘉庆元年得与千叟宴
-
清宣统元年(1909)改五常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五常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五常市及尚志市的部分地区。1913年降为五常县。清宣统元年(1909年)升五常直隶厅置,治今黑龙江省五常市。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