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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见《玉堂字汇》(63)。
【源】见《玉堂字汇》(63)。
二卷。清王鸣盛(详见《尚书后案》)撰。在《西庄始存稿》中,卷十九至卷二十为《洪范后案》,即《尚书后案》的卷十二。此书一为初稿,一为定本,二者之间略有不同,相对来说初稿较简略而定本稍详细。但是此稿论《河
西汉管辖京畿地区的职官。西汉建都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部),统治京畿的长官初沿袭古制称内史。景帝时分置左右内史和都尉,始有三辅之称。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改右内史为京兆尹,治长安以东,辖长安等十
一作屠余。春秋末、战国初人。晋出公之太史。因见晋内政不修,出公骄而无德义,遂以其图法归周。周威公曾与之议论天下之国孰先亡,对以晋先亡,中山次之。皆应验。又预言周威公将亡,威公惧,乃优礼国之长者,纳谏议
《左传.宣公三年》:“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后用“七百”称颂封建王朝运祚绵长。南朝 梁沈约《梁明堂登歌.歌赤帝》:“匪惟七百,无绝终始。”《南齐书.郁林王纪》:“三灵之眷方永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福建道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
《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附编:“朔(东方朔)行殿中,郎谓之曰:‘人皆以先生为狂。’朔曰:‘如朔等,所谓避世于朝廷间者也。古之人,乃避世于深山中。’时坐席中,酒酣,据地歌曰:‘陆沈于俗,避世金马门。宫殿
见“尸鸠之平”。
五代连州(今属广东)人,字国仪。好学有诗才。后晋天福进士。初为楚文昭王(马希范)零陵从事。楚亡入南唐,官涂阳令,后致仕隐玉笥山,自号群玉峰叟。南唐亡,归老于连州,卒年八十七,一作八十三。有集一卷,已佚